违规成本低且难以监控和监管。新规施行已过去两年多,但生鲜产品让肉类“美丽”的灯火持续“闪耀”。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利用灯光或者其他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颜色、亮度或者其他感官特性的设备,欺骗消费者产品的感受”。新规定已经实施两年多了。然而记者近期研究发现,“漂亮”的生鲜灯并没有被移除。从市场上脱颖而出,并继续在一些角落“发光”。它不仅误导消费,而且还容易“隐藏”变质的食物。 2025年11月以来,人民日报记者走访了浙江省杭州市多家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和居民区街边小店。一些街边商店和住宅区的许多肉店仍然使用该措施禁止的生鲜灯。大多是红色灯罩,发出明显的红色或紫色光芒,将新鲜食物照得非常明亮。还有一些更隐蔽的行为。一些号称“新国标”的生鲜灯采用了“隐形红”等花招,仍然发出紫红色光。有些灯的颜色和亮度是可调的,检查后会调整为正常白色,检查后又恢复为红色。有人把白色“长袍”穿上红色灯罩的灯,看似路过,却发现违章灯里面隐藏着……《人民日报》曝光上述情况后,来自广东、福建、江西、贵州、四川、江苏等省的网友留言称,他们身边也发生过这样的乱象。 “美化”灯为何难以“关掉”?记者调查发现,生鲜“美化”灯在线上、线下都可以买到,仅需几十元。有的商家毫不掩饰地说:“颜色好的话,购买的人就会多”。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允许您“查看产品”。 “根据新修订的商业建筑照明标准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灯具必须符合Ra(平均显色指数)≥80,但即使是符合此标准的生鲜食品灯具也会发出有色光源,可能会影响食品的颜色。”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位官员坦言周期检验程序长、成本高。由于不可能对所有市售灯进行测试,因此是否违规的判定“主要依靠视觉辨别”,但对颜色“明显变化”的主观感受因人而异。对违规行为明显的,在“措施”部分明确必须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但记者发现,违法者与执法人员之间存在“罚小过重”的争议。很多人认为“美化”并不影响食品的质量。因此,在实际监管情况下,责令整改较多,处罚投诉较少,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此外,电商平台跨区域销售的性质也使得商品的控制难度加大。问题新灯具的出现,造成了“线下检验、线上销售”的监管缺口。建议引入特殊的显色指数来堵住监管漏洞。 “这次‘测量’并没有对R9(特殊显色指数)做出硬性要求,但我们测试的是生鲜灯能否同时满足Ra≧80和R9≧0这两个指标。乍一看色差似乎很小。因此,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照明设备检测工程师李先林提出,在生鲜灯的生产和检测中引入“R9≥0”的标准。“从技术角度来说看来,事情并不复杂。家用照明领域的很多产品,如台灯、厨房灯、浴室灯等都引入了R9,测试设备、测试方法、评价思路都比较成熟。”他提出,应对不法卖家的管理纳入标志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建立数字化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对违法卖家信用扣减、轻微违法行为累计等方式强化监管约束力。 “消费者可以在标准照明下比较和直接观察购买的生鲜食品的颜色,以确定它们是否“美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律顾问、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云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街头店铺和社区违法行为的重要和常态化执法力度。监督;畅通“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媒体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实现社会共管、共治。组织相关部门赴当地各社区、商场、农村向公众讲解新规定,宣传整治非法生鲜食品坡道的目的和重要性,提高群众识别能力。此外,由于生鲜灯厂家可以通过调整光色等设计来规避非法用户的监管,张云建议相关部门对生产源头进行监管,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的监管,鼓励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将违法生鲜灯产品下架。康孟奇,《人民日报》(2026年1月28日第13版)(艾玉涛、叶彬德、孙鹏参与采访)
(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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