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宣布调整国内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规则。 2026年4月5日(含)以后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旅客60元。 800公里以上路段每人120元。婴儿享受全国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优惠,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正常成人票价50%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标准如下:以下:800公里以下航段,票价为每旅客30元(含)。每位旅客60元超过800公里的路段。燃油附加费起始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 2026年4月5日之前签发的国内航班客票,2026年4月5日后变更的,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予退还。
(编辑:王菊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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