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小米SU7成都事故最后时刻:撞击后9秒,门把手因断电失灵,爆炸前6.5秒踩了3次刹车_中国经济网 – 国民经济门户
备受关注的成都天府街小米SU7 Ultra爆炸事故曝光后,随着第三方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发布,更详细的信息逐渐被重新确立。近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针对上述事故车辆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面意见认为:(一)事故车辆行驶速度为167公里/小时,明显超过限速,与前车相撞。 (2)事故车辆车门无法从外部打开。这不是由于原因是车门系统结构变形或损坏,而是碰撞后低压系统断电导致门把手快拆功能不再激活。 (三)涉案人员不是因车辆碰撞直接死亡,而是因车辆起火引起火灾而死亡的。去年10月13日凌晨,一辆小米SU7 Ultra在四川成都天府大道行驶时发生碰撞后起火。现场多人参与救援,但由于“拳打脚踢”,无法打开车门,车主最终身亡。媒体2月13日报道称,事故责任认定已完成,驾驶员邓茂猛承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与前方车辆相撞前三秒的行驶速度超过 200 公里/小时,但当时碰撞速度大于160公里/小时,超过事故发生路段的限速。在2月25日发布的律师声明中,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吴浩律师表示,《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区分了驾驶员的主次责任,并认定邓茂猛负全部责任,但与邓茂猛的死亡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死因不可归责。门把手故障:关键期和直接原因明确。本次法医检验是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六科委托进行的,事故发生后车门、锁具的状况也被纳入评价要点。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全部四扇车门、门把手、车门锁系统进行了详细检查。现场救援视频组合车辆电气系统测试数据用于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电力。还原了动态开门把手的设计特点、物理状况和故障过程。 《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涉案车辆车门内安装有机械应急把手,但两车门外把手均为动力释放式外把手,未配备机械外把手。”事故车辆撞毁后,救援行动中两侧车门均关闭,并切断了低压系统电源(当时低压系统已关闭)。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无法通过操作外部把手从任一侧打开车门。消除因车辆结构变形或车门系统损坏而导致两侧车门打不开的可能性。门打不开的原因事故发生后,人们认为是因为低压系统在碰撞后断电,并且外门把手上的齐平释放功能无法正常工作。现场相应的视频录像也使得救援过程中门和门把手的实际状态和功能得以还原。经鉴定车辆左前门、左后门外部未见明显变形或损坏。可以看到,外门把手完好,车辆前后灯均熄灭。被识别车辆与车辆相撞并停下后,其尾灯熄灭,救援人员操作了前后车门。左后门把手不再打开车门。 《取证意见》还揭示了门把手快拆功能失灵的关键期和直接原因。车辆与隔离带相撞,大约在2025年10月13日03:18:51,03:19:00,低压系统关闭,导致车辆前灯、尾灯等低压电力系统(包括门锁系统)停止工作,门把手上的闪光释放功能也失效。这也意味着,汽车撞上护栏后,救援人员理论上有9秒的时间从外面打开车门。法医鉴定称,救援人员进行救援行动时,车辆低压系统关闭,电动解锁开关无法正常工作。机械应急手柄仅安装在车内,无法供外部救援人员使用。车辆右侧后中部及车辆顶部均有起火痕迹。机舱被严重烧毁,可燃物起火、烧焦和部分烧毁。爆炸前6.5秒:司机踩刹车系统三遍。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取证专家意见》发现,记录的意见综合了爆炸前6.5秒的三个EDR(Event Data Recorder)事件数据。资料显示,事故发生前车辆正在高速行驶,爆炸前6.5秒内驾驶员3次启动制动系统,但车辆最终在继续高速行驶时失去控制。登记表显示,事故车辆在碰撞前三秒的速度为203公里/小时。当驾驶员第一次踩下制动踏板时,“制动踏板位置”为5%,车速略微降低至201公里/小时。 1.5秒后,驾驶员第二次踩下制动踏板,1.5秒内车速从197公里/小时降至167公里/小时。 km/h,也就是他和一辆白色小车相撞了。当第三次踩下制动踏板时,右前轮车辆与中央隔离带的路缘石相撞,导致车速从 138 公里/小时降至 25 公里/小时。数据显示,三个制动周期“制动踏板位置”最大达到55%。事故发生路段限速为80公里/小时,汽车行驶速度远高于限速。律师声明称,事故相关视频显示,相关调查结果尚未有效解释事故车辆是否存在碰撞前失控的情况,例如“高位刹车灯亮起,但疑似车辆异常偏离而未有效降低车速”等。
(编辑:田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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