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杨安迪先生的辞职请求(2026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受理杨安迪先生因职务变动辞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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